雷霆出击!茶山夜查近千间场所,现场整改112处隐患!
来源:智网茶山、网络综合整理 编辑: 刘晓钧 时间:2025-09-12
导读:
近日 茶山镇开展全域消防安全夜查统一行动 深入推进一网统管工作 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筑牢平安防火墙 行动中,由网格、消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夜查小组深入出租屋及三小场所进行夜查。 检查中发现,部分场所存在违规住人、电动

近日
茶山镇开展全域消防安全夜查统一行动
深入推进“一网统管”工作
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筑牢平安“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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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由网格、消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夜查小组深入出租屋及“三小”场所进行夜查。

检查中发现,部分场所存在违规住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疏散通道堵塞、违规用气用电等问题。检查人员现场责令立即整改,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本次夜查共检查出租屋418栋、“三小”场所579间,发现隐患216宗,已现场整改112宗,其余问题已形成线索上报并将持续跟进复查。

下一步,茶山相关部门将保持“白+黑”巡查高压态势,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维护全镇消防安全稳定。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指南
请收好
三合一违规住人场所,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违规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场所。这类场所可燃物多,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容易形成大面积燃烧,而且逃生困难,灭火救援难度大,极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惨剧。

“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需负法律责任,需立即停产停业,最高处以5万元罚款。
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如何避免因“三合一”场所不规范
所带来的灾祸?
划重点
安全措施如下
↓↓↓
要杜绝生活、经营、仓储“三合一”场所混杂在一起
自建房的经营、仓储区域必须与人员住宿区域、楼梯通道用实体砖墙进行分隔,确保建筑内部发生火灾后,烟气不蔓延至人员生活区域;不在建筑内部采用可燃材料搭建夹层住人、经营,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窗户上安装防盗网时,必须预留可从房间内部开启的逃生窗。
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用火用电必须加强看护,做到人走火灭、电断;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敷设,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在屋内为电动车充电;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使用电取暖器时,不在上面覆盖可燃物。
要学习火场逃生常识
一旦发生火灾,要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不要贪恋财物,立即通过走道、楼梯向室外或者屋顶进行疏散。如果走道、楼梯充满浓烟,应退回有外窗和水源的房间,并关闭房门,利用打湿的衣物、毛巾填堵门的缝隙,缓解烟气侵入,等待救援。
要具备消防安全意识
要对楼梯间、疏散通道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要配备灭火器、逃生面罩等常用消防器材,并学会如何使用,餐饮经营性场所还应在厨房配备灭火毯,用于扑救油锅起火;不要在屋内存放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要教育小孩不玩火。
责任编辑: 刘晓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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