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陈俊祥 韩晓初
为进一步加强东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大朗交管大队新增21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交管部门现向社会公布,并于2025年10月2日起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请广大驾驶人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具体位置公示如下

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