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莫玉仪 梁翠婷
9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伍志鸿带队到常平,开展《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前期调研。常平镇人大主席邓志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局有关负责人,桥头、谢岗、黄江镇人大、公安分局及常平镇相关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部分市、镇人大代表参加调研。

当天上午,市人大调研组首先前往常平镇金河二路、东兴路,实地考察调研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集中充电桩点建设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销售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常平、桥头、谢岗、黄江等镇街相关部门(单位)就贯彻实施《条例》情况作工作汇报,并围绕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市人大调研组表示,自《条例》实施以来,各镇街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停放充电点、非机动车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接下来,要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推动《条例》深入人心;要通力协作、主动担当、严格执法,严打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要结合“百千万工程”、城市更新等政策,持续推进和完善电动自行车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